第三百零四章 四怕-《我挣钱的那些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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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众人面面相觑,久久无语。

    “说好的一分钟打爆对方呢?就这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杀戮游戏开始,且最后只能有四个人存活,想要活下去的秘诀就是前期团结队友,中期依赖队友,后期防备队友。

    这就是独眼挑选队友时,总要挑一个最弱的加进来,到了游戏后期,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掉队友。

    刘览这一跑,屠龙小队直接变成了四个人,面对着其他三支队伍的五个人,四打五,明显处于弱势,随即也开始向外跑。

    “不要追!先制作武器。”独眼淡定的指挥着:“屠夫去寻找干燥的树枝,巫师带人去生火。听我指挥,一定能赢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地方看着很大,其实很小,他们跑不了的。”独眼面对杀戮丛林,经历过不下于十次,每次都能靠着自己的指挥,成为生还者之一。

    牧师没有经验,对光明小队的队员道:“跟着黑石学,肯定没有错,达武去生火,麦克雷格负责警戒,我去找长直树干。”

    战神小队的娜塔莎也很聪明,立刻明白了众人的意思,他们生火,是要制造长矛,面对同等人数的敌人,手里多根长矛,无异于碾压性的优势。

    人数少的话,还不明显,人数一多,持长矛的一方,肯定会胜利。这就是为什么人类有史以来,各国都会发展长矛兵。

    有人曾经做过实验,三个持长矛的女生,可以抵得过一个剑术大师,没什么比这更有说服力了。

    可以说,长矛就是保持战斗优势,最基础的武器。

    四支小队,快速分开,都在努力创造对自己最有利的局势。

    光明小队,有两个人不听指挥,讥笑道:“好愚蠢的办法,区区两天的时间,居然浪费大量的精力去制作什么狗屎武器,人类最好的武器,就是拳头。”

    牧师并没有着急,而是客气道:你们两个有什么好主意,我明白,你们都是老手,请分享出你们的经验。”

    “速战速决,杀掉所有人,只留下我们四个,就可以了。”说话之人名字叫作达武,他脱掉黑袍,露出一身健美肌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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